肝病患者運動處方的制訂,要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,結合病情實際,選擇適合的鍛煉項目和鍛煉計劃。在具體的制訂過程中其原則和要求如下:
1.了解患者的有關情況
要對患者的病史和目前的病情以及年齡、性別、職業(yè)性質、工作與休息條件、運動興趣與鍛煉基礎、精神狀態(tài)等有全面了解,并做必要的體格檢查和功能試驗,以了解患者的功能狀態(tài)及有無運動禁忌的情況。一般患者應進行必要的心、肺功能試驗,運動基礎良好的健康者可以做有氧能力試驗。醫(yī)生應根據各項檢查結果和年齡、性別、運動經歷開出運動處方。患者根據運動處方鍛煉一段時間后,重復接受上述檢查,以評定處方的效果及確定下一個階段的運動處方。
2.選擇合理的運動方式和項目
運動處方中的鍛煉方式大體分為耐力性(有氧)運動和力量性運動。耐力性運動主要用于心血管系統(tǒng)、呼吸系統(tǒng)、代謝系統(tǒng)的慢性疾病患者,以提高人體有氧活動的耐久能力為主,以改善心臟及肺功能等。力量性運動則用于骨科、神經科等肌肉、神經麻痹或關節(jié)功能障礙的患者,以恢復肌肉力量的肢體活動功能為主。如果是為了放松精神、消除疲勞、防治高血壓和神經衰弱等,則可選太極拳等,以調節(jié)人體身心合一為主。
3.確定運動量
運動量是影響鍛煉效果及鍛煉安全的重要因素。根據患者的各方面情況,確定適合各個患者的適當運動量是實施體育鍛煉、促進康復的關鍵所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