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傳很久以前,在浙江天目山下,住著一戶人家,姑娘名叫薔薇,父親早年去世,她和母親相依為命,艱難度日。鄰居青年阿康,為人善良,更樂于助人,常幫助薔薇砍柴、挑水,日久天長,兩人互相愛慕,私訂了終身。
有一年,皇帝下旨,選美女進(jìn)宮,薔薇被選中。姑娘聞訊,當(dāng)即昏厥。官吏逼迫,要帶人進(jìn)京。母親苦苦哀求,才答應(yīng)推遲兩天。好心的鄉(xiāng)親們暗中告訴薔薇,躲進(jìn)深山,如官府要人,就說患急病死了。
誰知此事走漏了風(fēng)聲,被貪財?shù)娜讼蚬俑媪嗣?。縣官上奏朝廷,皇上大怒,下令追捕,活著要人,死了要尸。阿康和薔薇火速進(jìn)山,奮力逃奔。但步行怎逃得過騎馬的追兵。耳聞馬蹄聲已近,為了不牽累阿康,薔薇毅然跳下了萬丈山崖。阿康悲痛萬分,亦隨著跳下。追兵搜巡,在山崖下尋到了兩具尸體,運回京城。
皇帝見尸,又氣又恨,命人澆油燒尸,但燒了一晝夜,尸體卻膚色不改,完好無損。又命人舉刀碎尸,但鋼刀卻砍不進(jìn)?;噬蠍佬叱膳铝顠伻氪蠛?,可尸體卻不沉。此時,朝廷上下怨聲載道,有膽大之士罵皇上是兇殘的昏君。皇帝不敢再繼續(xù)作孽,命人打撈尸體,合葬于天目山下。
不久,那座新墳上長出一朵美麗的花,花莖上長著許多刺。人們都說這花是薔薇姑娘所變,花刺乃阿康為保護(hù)薔薇而生,故取名“薔薇”。